蒙古人为什么敢招汉人为他们卖命,看完才知道,蒙古皇帝管理有方!
在蒙古建立游牧民族政权之前,在中原王朝的北境就有包括匈奴、突厥以及鲜卑等在内的游牧民族政权,但是与这些游牧民族不同的是,蒙古帝国也就是后期的元朝,却是我们国家封建王朝史上的第一个少数民族政权。我们能从史书以及影视剧作中看到,除了蒙古大军以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汉人武装掉转枪口,为他们进行冲锋陷阵,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与南宋王朝血缘更近的汉族武装,愿意为蒙古人充当炮灰卖命呢?查阅历史资料,我们得到的结论却是那样的吊诡,因为这完全是蒙古人的奇葩算账习惯,让汉族武装尝到了甜头,才心甘情愿地为他们卖命。
铁木真在荡平蒙古各个部落以后,就在战争中逐步认识到一个道理,仅凭借自己手中的这点军队,想要拿下更多的地盘是十分困难的,这个时候他就想到了用利益来拉拢相关的武装为自己效力。为了让那些势力心甘情愿地效力自己,他效仿中原王朝古已行之的人质制度。比如曾被金国灭掉的辽国残余势力就成为他们拉拢的一个对象,耶律留哥为他们攻打金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之所以肯这样效力,完全是因为他的儿子薛闍在蒙古那边当着人质。蒙古的继承人看到这种政策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就对后来的汉族武装中普通采用。如果谁不派儿子去当人质,就代表背叛了蒙古大汗。
为了能够使得大量的汉族武装效力于自己,蒙古并不像后来那样刻意划分各个民族的界限,既不计较他们过去曾经做过什么,也不把他们简单地划为低等的汉人。比如董俊投靠蒙古以后受到了重用,他的儿子董文炳更是被忽必烈当成大哥。再比如史秉直投靠过去以后,他的儿子史天泽甚至还成为了元朝的丞相。此外还有刘黑马、郭宝玉等汉族武装在投诚过去的时候,也是受到了蒙古的热烈欢迎,他们也在攻打巴格达等战役中立下了许多战功。
蒙古人有一种比较功利的观点,认为女人只要漂亮就可以,管她过去是谁的妻子,只要现在侍奉自己就可以了;而对于汉人中的男子,他们也认为只要能征善战就可以,管他过去为谁效力,只要他们能够为自己打仗就可以了。远远没有中原王朝的贞节或者忠贞观念。在这里可以举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当时有一个名叫李全的战将,杀了很多的蒙古军队,然而在他投奔过去的时候,蒙古也并没有计较什么,甚至把山东这一块重要地区的军政大权都交给了他。
与直接而又简单的蒙古人相比,南宋就明显不是这样的作派。南宋认为这些汉人武装完全是利益至上,根本不值得信赖,因此对这些武装完全排斥在外,抱着很深的成见和戒备之心,当时南宋朝廷只愿意依靠自己手中的有限部队。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北方的汉人武装与南宋自己的军队发生冲突的时候,南宋朝廷根本不去判断里面的是非区直,完全是一味地力挺自己的军队。这样的事情多了以后,北方的汉族武装就认为,自己根本不是南宋朝廷的菜,没有必要对他们表忠心。
当然让汉族武装乐意为蒙古效劳的最大因素,还是大量的金钱诱惑。当时蒙古政权的手笔可是大的很,首先的一点就是给予汉族武装以巨大的现金收益,这一点直接体现在封户上。我们知道先秦的时候,封户的手笔很大,也是货真价实的。但到了秦朝以后就开始出现了贬值的现象,到了汉朝的时候因为分封的侯爷太多,更是贬值的不像话。以汉朝的封户为例,每户一年给侯爷需要上交四百文钱左右,相当于普通农户年收益的二十分之一。而到了南宋的时候,则更是低的可怜,只有区区的二十五文钱。
然而蒙古在这个时候为了与南宋争夺天下,他们采取的封户政策就具有相当高的含金量,比如以丝银全科户为例,他们明确规定,每户需要每个需要上交的货物和银两折算下来,要达到两千五百文以上,是南宋的百倍以上。此外蒙古当时的政策出现了一定的纰漏,他们封赏的数量相当庞大。我们看到唐朝时候李世民手下的战将那么多,也总共只封了七万多户。而蒙古仅仅给刘黑马一家的封户就达到七万户,完全是一个人PK一个朝代的节奏。据史料统计,当时封户数量达到了七十多万户。
建立元朝以后的忽必烈显然看到了封户对于财政的巨大压力,一方面他减少了封户,但另一方面为了换取支持,他增加了一次性的巨额赏赐。最多的一年,他们居然将国库年收入的七分之一都分给了手下的功臣们。从这一点上说,这些汉族武装势力愿意为他们效力也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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