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大草原自古以来就有“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美誉,勤劳的草原人弹奏着用本民族特有乐器来表达美好的草原生活,诉说着一个个不老的传奇故事,如今已是家喻户晓。站在这几乎象是触手可及的蓝天白云下,脚踏着无边的绿色,极目都是成群的牛羊和骏马,我们不尽心旷神怡,仿佛来到了梦中的人间天堂。

一.四胡



四胡,拉弦乐器,又名四股子、四弦或提琴,主要种类分为中、高、低四胡。蒙古族称之为呼兀尔,源于古代奚琴。宋代陈旸《乐书》:“奚琴四胡本胡乐也。”清代用于宫廷乐队,称提琴。清代《律吕正义后编》:“提琴,四弦,与阮咸相似,其实亦奚琴之类也。”是北方民族共同使用的一种古老的弓弦乐器。主要流行于内蒙古地区,其它如山西、陕西、河北、河南及四川等地也见流行。

二. 雅托克



雅托克即蒙古筝。蒙古筝与中原流传的古筝在构造和技法上基本相同,只是流行于内蒙古的古筝所奏的乐曲均为蒙古族民歌和器乐曲。雅托葛分有十二根弦和十根弦两种。主要在锡林郭勒盟和伊克昭盟一带流传,因其年代久远,所以在当地牧民中影响很大。一般十二根弦筝用于宫廷或庙堂,十根弦筝流传在民间,多半用来为民歌和牧歌伴奏。


三.火不思



 火不思:蒙古族弹拨乐器,见于元代,盛行于明代,清朝列入国乐,清后失传,建国后重新研制成功。流传于中国新疆、内蒙古、甘肃北部及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等地。火不思一词为土耳其共和国语qobuz的音译,约于唐代从中亚传入中国,又名浑不似,“和必斯”、“虎拨思”、“琥珀词”、“吴拨思”、“胡不思”和“胡拨四”等(均为蒙语音译,即琴的意思)。民间称其为胡不儿或浑不似。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和甘肃省北部等地。四弦、长柄、无品、音箱梨形,明代时民间相当盛行。


四.口琴



口琴,亦称口弦、口簧,铁制拨奏体鸣乐器。蒙古语称之为“特木尔·胡尔”。蒙古人素有弹奏口弦的习俗,尤以妇女为甚。明代以来,口弦在蒙古音乐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被纳入了宫廷乐队。除了以上所列几件乐器之外,蒙古族原有许多种民间乐器,诸如胡琴、抄兀儿、筝之类,依旧在草原上流传。


五. 胡笳



胡笳Hú Jiā 蒙古族边棱气鸣乐器。民间又称潮尔、冒顿潮尔。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另有同名人士,演员和作家,下面分别详细介绍。胡笳又称潮尔、冒顿潮尔。管身木制,管长58.5厘米、管径1.8厘米,下部开有三个圆形按音孔,上端管口不设簧片。


六.托布秀尔



托布秀尔,新疆蒙古族特有乐器之一是中国北方古游牧民族,托布秀尔中所流传的木质短颈拨弦乐器的后裔,造型美观而又制造简便,音色优美浑厚,便于携带。特别适合于游牧生活,因此深受牧民喜爱,在新疆蒙古族中流传的十分广泛。在民间喜庆的集会上弹奏“沙布尔登”以外,也可以演奏单独供欣赏的乐曲,还可用来为民歌和《江格尔》等说唱长诗伴奏。


七.胡琴



胡琴,蒙古族弓拉弦鸣乐器。古称胡尔。蒙古族俗称西纳干胡尔,意为勺子琴,简称西胡。元代文献称其为胡琴。汉语直译为勺形胡琴,也称马尾胡琴。历史悠久,形制独特,音色柔和浑厚,富有草原风味。可用于独奏、合奏或伴奏。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尤以东部科尔沁、昭乌达盟一带最为盛行。


八.马头琴



马头琴(mǎtóuqín),是中国蒙古族民间拉弦乐器。蒙古语称“绰尔”。琴身木制,长约一米,有两根弦。共鸣箱呈梯形。声音圆润,低回宛转,音量较弱。相传有一牧人怀念死去的小马,取其腿骨为柱,头骨为筒,尾毛为弓弦,制成二弦琴,并按小马的模样雕刻了一个马头装在琴柄的顶部,因以得名。郭小川《平炉王出钢记》诗:“牧区的人们听说钢花喷,蒙古包里拉起了马头琴。”(编写 张金凤)


 (一)欧洲人是上帝的宠儿吗

  在1924年的老上海,大约是暑期。在一辆电车的头等座位上,坐着白人父子。儿子也就十一二岁,长园的小脸,面颊白里透红,眼睛上有着金黄的长睫毛,和平而秀美。车上的一位中国青年人,不由得仔细地多看了这个孩子几眼。谁知,白人孩子到站下车时,在青年人面前停住,突然把脸向这个青年人尽力伸过来,恶狠狠的,好像是说,黄种人,看罢!你配看我!然后下车扬长而去。年轻人羞辱、愤怒而又无奈。他知道,白人孩子凭借着种族的优势和国家的强势,在这个孩子眼中,黄种人就是劣等人。

  这个青年人把这次经历,这次羞辱的感受写成了一篇文章,名为《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抨击白人身上的种族主义。这个青年人就是写了著名的散文《荷塘月色》作家朱自清。

  朱自清先生是语言文学家,可能不太了解欧洲的历史。其实,欧洲历史辉煌的时期是在两端,早期是古希腊、罗马帝国时期,晚近是英法德等资本主义帝国时期。从罗马帝国衰落的公元500年到欧洲资本主义兴起的1500年间,欧洲是一个贫弱之地,是欧亚大陆经济版图上的遥远边陲。欧亚大陆中心草原地带的游牧民族经常劫掠欧洲,匈奴人、突厥人、蒙古人、阿拉伯人都曾对欧洲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冲击。匈奴首领阿提拉在公元5世纪在欧洲纵横驰骋,以至于被欧洲人称为“上帝之鞭”。可见欧洲人的痛苦和无奈!英国地理学家麦金德在他的《历史的地理枢纽》一书中认为,所谓欧洲,实际上就是在抵抗欧亚中心地带草原游牧民族的侵略过程中形成。这也反面说明,当时欧洲的积贫积弱。

  欧洲兴起于1500年。水手哥伦布相信地球是圆的,向西航行也可以到达印度。这样,就可以找到一条替代被穆斯林世界控制的欧洲通往印度的商路。1492年8月2日,哥伦布在西班牙国王的支持下,率领三艘帆船出发。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后来西班牙人又在美洲发现黄金、白银,开始了欧洲的殖民时代。通过杀戮当地印第安人,抢夺黄金白银,欧洲人抢到了第一桶金,有了发展资本主义的“资本”。1498年,葡萄牙人达·迦马率领四艘帆船绕道好望角,来到印度马拉巴尔海岸的中心城市卡利卡特。回去的时候,达·迦马搜集了一船胡椒和肉桂,回到家乡卖了大价钱,是整个船队探险经费的60倍。暴利让葡萄牙人眼红了,他们要独霸这条商路。不是通过商业竞争,而是用武力把对手消灭掉,把对手赶走。葡萄牙人以一种“海盗+商人”的手段,最终独霸这条商路,并美其名曰“持剑经商”。后来的荷兰、英国纷纷效仿。由此,欧洲人开启了所谓的“大航海时代”。这是欧洲兴起的原点。实际上是欧洲人在母国的庇护下,纷纷驾船出海,碰到强大的国家就老实经商,碰到弱小国家就掠夺。现在好莱坞有一种星际探险类型的科幻电影,总是描写一只宇宙飞船船队在外太空探险、作战,消灭黑暗势力,消灭邪恶生物。这背后,笔者怀疑,是否无意间渗透着欧美人对大航海、大探险时代的集体记忆,集体无意识。

  但是,在1500年时,欧洲的生产力却是乏善可陈。欧洲是欧亚大陆一个荒僻的角落。1498年,达·迦马到达印度卡利库特,但是,却没有带来任何反响。葡萄牙人带来的都是零碎小物件和羊毛织品。看看达·迦马献给卡利库特统治者的礼单:羊毛织物、帽子、珊瑚珠串、脸盆、罐装的油和蜂蜜。[1]笔者不太了解印度当时的生产水平,但是,想想我国传统评书中国家间互赠的礼品,达·迦马的这份礼单实在是太差了。卡利库特的统治者卡拉巴尔王公对这些东西毫无兴趣。他让达·迦马给葡萄牙国王带回一封信,信上说,他的国家繁荣富足,他希望从葡萄牙得到的是黄金、白银、珊瑚和胭脂。[2]实际上,应该替达·迦马感到幸运,这要是赶上暴君式统治人物,还不落一个羞辱君王的罪名,掉了脑袋。更重要的是,不仅统治者没兴趣,就是普通老百姓也没兴趣。由于葡萄牙,以至欧洲的生产水平落后,葡萄牙商品在葡萄牙本地的价格要远远高于在印度卡利库特的价格,根本就无法进行贸易。

  因此,欧洲人在1500年时,只能抢,只能进行所谓的“持剑经商”。

  真正改变欧洲人的生产能力,改变欧洲人在欧亚大陆经济版图地位的,是英国的工业革命,从此欧洲真正崛起,欧洲列强瓜分世界,成为上帝的“宠儿”。

  (二)工业革命巨变

  一般认为,英国的工业革命发生在1760年。标志性事件是瓦特改进的蒸汽机被广泛应用。推动蒸汽机发明的是两个行业,一个是棉纺织业,一个是炼铁业。

  棉纺织业在当时是英国的新兴产业。16世纪尼德兰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约三万名纺织工人逃到英国,给英国带来了纺织技术。棉纺织业属于轻工业,需要的资本较少,资金周转快,容易获利。英国棉纺织工业很快发展起来。最初的棉纺织业都是手工操作,家庭式小作坊生产。1733年,约翰·凯伊发明“飞梭”。这种织布器械改变了过去织工们用双手相互穿梭的织布方法。织工们只要用两脚交替踏板,飞梭就会自动地织成布匹,工作效率由此提高了一倍。随着飞梭的改进和应用,织布技术迅速领先纺纱技术。六个纺工才能供应一个织工所需的棉纱。

  提高纺纱技术成为当务之急。1765年,织工詹姆士·哈格里夫斯发明了一种手摇纺纱机,被称为“珍妮机”,又称多轴纺纱机。纺锤的数目开始时装八个,后来增加到十六个,到1784年增至一百二十个纺锤同时工作。棉纱产量由此大幅度增加。但是,珍妮机的缺点就是必须用手摇。1768年,普雷斯顿的理查德·阿克莱发明、制成了(实际上是偷了别人的发明)水力纺纱机。这种机器使用滚筒以不同的速度纺成棉纱。从此,纺纱机的转动不再依靠人力,而是利用自然力。英国也从此能够制造出纯棉织品。水力纺纱机体积较大,不适于家庭分散应用。它需要建造厂房,集中生产。1771年,阿克莱在德比郡附近的德温特河岸开办了英国第一家水力棉纺纱厂。工厂出现了。不久,他雇佣了六百多名工人,其中多数是工资较低的童工,这是近代机器大工厂的开端。

  1779年,兰开郡的塞缪尔·克隆普顿吸取珍妮机的活动架子和水力机的纺纱滚筒的优点, 发明了综合纺纱机,又称走锭精纺机。这种机器纺出的纱既精细又而结实,一次能够带动三百至四百个纱锭。综合纺纱机自然代替了珍妮机。









                                                                                                                                                                               今生我们有缘,陪你一起看草原,让爱留心间……

阳光灿烂的夏日,心驰神往。一起到草原,看那蓝蓝的天,看那白白的云,看那远飞的燕……再一次走进你,我的家,我的草原,我的天堂。扑进你温暖的怀抱,紧闭双眼,与你相拥。将我的情,我的爱留在草原再一次走进你,我的家,我的草原,我的天堂。扑进你温暖的怀抱,紧闭双眼,与你相拥。将我的情,我的爱留在草原再一次走进你,我的家,我的草原,我的天堂。扑进你温暖的怀抱,紧闭双眼,与你相拥。将我的情,我的爱留在草原再一次走进你,我的家,我的草原,我的天堂。扑进你温暖的怀抱,紧闭双眼,与你相拥。将我的情,我的爱留在草原

走进草原,心飞扬。青青的草,烂漫的花,暖暖的风,一切是那样亲切。根在草原,心怀爱恋,草原的开阔,总能打开紧锁的心胸。这是山的宽厚,风的抚慰,天的洁净,云的懒散,草的青香给予的。

再一次走进你,我的家,我的草原,我的天堂。扑进你温暖的怀抱,紧闭双眼,与你相拥。将我的情,我的爱留在草原。

草原,你山地草原的特点,离天很近,人称你是倚天草原,摩天草原,一直向往天的无垠和明净,却注定不能与天相连,只能与天相望,与天相恋,这是天与地的绝恋!

根在草原,爱在草原,我要为你歌唱,歌唱蓝蓝的天,歌唱浓浓的情,让歌声随草原的风,传给我的亲人。那里有我的思念,有我心中的恋曲。

作一首草原恋歌,爱你,想你,思念你,化作山雨,淋透我身,浸润我心。

草原,我对你的情永不变,变的只是容颜。你是我的歌,心中永远的歌,一首无名的草原恋歌。

  


0
0
打赏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