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满清统治下行驶盟旗制度的近三百年里,蒙古族由称霸塞北的地位,变成一个衰弱不堪、人口锐减、几乎趋于灭亡的民族。
清代生计窘迫的蒙古族民众
满清统治者似乎很了解,游牧民族的力量来自于他们能够机动。动就能使他们象滚雪球一样形成势若千均的声威和战斗力。
满清政府统治蒙古的着眼点,就是把他们分散成碎块,并牢固地限制在一块小的面积之上,使他们不能动,不能再联合。这就是满清统治者给蒙古人制定的盟旗制度的由来。
清代达尔罕王
清政府对蒙古分而治之的盟旗制度,就是根据蒙古部族的历史背景,依照满族人的社会组织制度,把内蒙古划分为四十九个旗,再把旗很松散地置于行政力量非常薄弱的盟长的监督之下。
每一个旗均有它自己的“游牧地”——该旗所辖有的公共牧场,旗内人民,不论王公、贵族或平民,均不得越界游牧和狩猎。私越旗界者都应受到严重处罚。表面上是为了保护各旗的封地,实际上是防范蒙民之间的串联和团结。
在旗之下又分成若干苏木。由中央机构理藩院统辖盟旗事务。(理藩院是清朝司理藩属事务的机构,主要对象是内、外蒙古、西藏和新疆,还有部分涉外事宜。清末改为理藩部,涉外事宜归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中华民国成立之初,以五族共和为建国主旨,取消理藩字样,改为蒙藏院。国民政府成立后,改为蒙藏委员会。)
清代奈曼王府
盟旗制度差不多延续了三个世纪之久。满清统治者设计的蓝图是,在蒙古传统的人与人的封建关系之上,再强调人与地的关系。使每一个旗都成为行使封建自治的行政及军事单位。
这种分化政策,使得盟与盟之间、旗与旗之间横的联系减少,而中央与地方,尤其是中央与旗之间的纵的联系加强。
古代西北游牧民族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军事都是以游牧和狩猎为基础的。他们为了繁殖家畜,不惜作远程的巡回,而经常移动。游牧、繁殖家畜,既然是蒙古族赖以为生的生命线,蒙古皇族自然十分看重游牧和狩猎。
蒙古地方父老口碑承传说:成吉思汗曾经说过,“有一天我的子嗣们放弃了自在的游牧生活,而住进用污泥造成的房屋,那就是蒙古人的末日了”!
这虽是民间的传说,也可以显示出蒙古人对游牧生活的爱好和对定居农业生活的厌烦。在草原牧区,牧者的定居生活容易造成周围生态环境的退化。
盟旗制度固定下来后,蒙民长期固定在一个旗范围内放牧,久而久之,就会造成草场的退化和沙化;而蒙民靠天养牧、粗放经营的传统习惯很少改变,加上生产技术的限制,还不能象今天这样进行人工培育草种、更新和建设草原。
由于男子当喇嘛或充军,生产和经营缺乏精壮能干的劳动力;余下牧民的生产剩余还要交往寺院,资金和劳动力有效投入的缺乏遂造成牧业的衰退。牧业又不象农业那样只须较少的耕地就能维持生存。久而久之,整个社会的剩余产品不足以养活更多的人口,各盟旗人口遂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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