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最早信奉的是蒙语称“波额”的原始宗教,即萨满教。萨满教是一种崇奉祖先为主的原始多神教,以频繁祭祀、降神附体、跳神驱鬼、卜问神灵、施展巫术等作为该教祈福免灾的活动方式。这些活动的主角是巫师,通古斯语称“萨满”,故沿称此教至今。不同语族的人对“萨满”有不同的称呼,维吾尔、哈萨克等人称“卡姆”,雅库特、布里雅特、蒙古人称男萨满为“波额”,女萨满为“奥德根”;汉族人称男萨满为“神汉”,女萨满为“巫婆”,俗称大仙。萨满教在北方少数民族中流传很久,汉族也流行过这种宗教,至今在--些地区尚有它的影子。

蒙古族宗教信仰简史 第1张

作为原始社会意识形态的萨满教,曾是蒙古族部落的一种古老的传统信仰,它没有成文的、系统的经典教义,没有共同的创始人,没有庙宇建筑,宗教活动也没有统一严格的规范,只是通过巫师“波额”“奥德根”口传身授或形成民族部落习惯,世代流传下来。原始游牧经济曾是培植萨满教的土壤,氏族制度是它成长的摇篮,它在巩固民族制度、维护血缘关系等方面,曾起过重要作用。

蒙古族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萨满教日趋衰落,并向神教发展。然而,它在人们思想上造成的深刻影响,形成一种巨大的习惯势力,与以后兴起的喇嘛教相融合,在广大民间,长期残存至今。例如对火和山的崇拜,是许多民族共有的传统信念,但这却是萨满教对大自然直接膜拜的最古老的内容。蒙古族传统习俗认为,火是最洁净、能洗涤-切污秽、被认为最神圣、最亲切的,因此与喇嘛教的观念相结合,形成了腊月二十三的祭灶节(蒙语中称祭火神)。蒙古族有祭敖包的降重风俗,这是萨满教留下的主要祭祀活动。在草原上择一高地或山顶,垒上众多石块,插上树枝柳条,点火燃香,献酒供羊,喇嘛念经,进行各种宗教仪式。敖包,实则一座人工山林,以代替往昔祖先住地——圣山。每个和硕旗、苏木、甚至王公贵族个人皆有各自的教包,供奉着各自的守护神。平时路过此处,定要下马,或祭酒食,叩头祈祷,或添土垒石,剪下马尾、马鬃及各色布条,系于敖包以求万事吉祥。

萨满教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创造出无数的神灵,这些神灵同人一祥有意志、愿望,也有善恶之分。神灵的性能、作用往往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演变。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对天神“腾格里”的崇拜已升至突出的地位,这与蒙古族社会产生的阶级国家和汗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由于萨满教常常用人、畜为封建主殉葬和滥杀牲畜频繁祭祀等做法,直接破坏了生产力,加深了广大劳动群众对封建主的不满和反抗,最终被喇嘛教所代替。

喇嘛教是佛教的一支,它以西藏为中心,主要传播于藏族和蒙古族地区,也称藏传佛教。四子部蒙古族曾普遍信奉喇嘛教。“喇嘛”,藏语意为“上人”,或“上师”,是该教对僧侣的尊称。喇嘛教派系较多,在蒙古地区传播的主要有两大派,十三世纪传入喇嘛教萨迦派,十五世纪传入喇嘛教格鲁派。喇嘛教两次传入蒙古,都与当时的蒙古统治者进兵西藏的政治目的有关。公元十三世纪,喇嘛教(即藏传佛教)萨迦派始传入蒙古部族。1240年,成吉思汗之孙、元太宗窝阔台的二子阔端率兵征服四川西部和青海后,派兵进入西藏,发现了喇嘛教萨迦派在吐蕃有重要影响,于是阔端派大臣多达那布邀请喇嘛教萨迦派宗师萨班赴凉州(今甘肃武威)。1247年,萨班在众多随员陪同下,携侄子八思巴到达凉州,受到阔端隆重的接待。皇子阔端邀请萨班,是为了利用喇嘛教的影响,达到统治吐蕃的目的;而萨班则利用蒙古贵族政治上的需要壮大自己的势力,并进行传教活动。蒙古贵族和喇嘛教在政治上的结合,使吐薯归顺了蒙古,蒙古贵族也开始信奉喇嘛教。

蒙古族宗教信仰简史 第2张

阔端塑像

1251年,萨班病故于凉州,他的侄子八思巴继任其位,即萨班五世。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以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统释教。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迁都上都(北京),设总制院,掌管全国佛教教务和吐蕃地区的行政事务,命八思巴以国师总制院事。1270年,八思巴升号帝师、大宝法王,赐玉印。忽必烈按照蒙古历朝对宗教兼容并蓄、一律加以护持的政策,允许各种宗教合法存在,但忽必烈本人皈依了喇嘛教,使喇嘛教在蒙古贵族中得到了很大发展。

蒙古族宗教信仰简史 第3张

八思巴塑像

1368年,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元朝被迫北迁,退回蒙古草原(史称北元),蒙古贵族内部陷于分裂。原来只在蒙古贵族中盛行的喇嘛教萨迦派随之衰落,而萨满教(蒙语称波额音夏信)又活跃起来。

到了十六世纪,成吉思汗第十七代孙土默特部阿拉坦汗的势力强盛起来,统一了内部,成为右翼蒙古贵族首领。1566年,阿拉坦汗的重孙彻辰黄台吉进兵西藏地区,他出于政治和军事上的需要,首先皈依了格鲁派喇嘛教。在当时格鲁派高僧阿兴的影响下,阿拉坦汗决定在蒙古地区大力提倡信奉喇嘛教,并派使臣前往西藏邀请格鲁派教主索南嘉错活佛(即第三世达赖喇嘛)到青海来。从此,蒙古地区又开始信仰喇嘛教,并在蒙古地区兴建佛教寺庙,引进佛教经典《甘珠尔》、《丹珠尔》。

蒙古族宗教信仰简史 第4张

呼和浩特市大召广场的阿拉坦汗塑像

西藏佛教在十五世纪时教派林立,戒律废弛,僧人多不遵守戒律约束,而追逐世俗权势和财产。针对喇嘛教的这种腐败情况,青海高僧宗喀巴提倡僧人严守戒律,规定学经第次,严密寺院组织,以黄颜色的帽子作为戒律重兴的象征(故俗称“黄教”),创立了著名的格鲁派。宗喀巴死后,其继承称弟子根敦主和根敦嘉错扩大了格鲁派的影响。根敦嘉错死后,索南嘉错被定为根敦嘉错的转世,从此正式开始了格鲁派的活佛转世制度。索南嘉错为了取得蒙古支持的机会,接受了阿拉坦汗的邀请。

1578年,阿拉坦汗在青海湖旁建“仰华寺”,和索南嘉错会面,并举行了隆重的入教仪式。当时蒙古人受戒入喇嘛教出家者达千人之多。索南嘉错赠阿拉坦汗以“咱克喇瓦尔第彻辰汗”的称号(“咱克喇瓦尔第”意为转轮王,“彻辰汗”意为聪睿汗王),阿拉坦汗则赠索南嘉错以“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称号(“瓦齐尔达喇”意为执金刚,“达赖”蒙古语为大海),自此始有达赖喇嘛之称号,索南嘉错成为第三世达赖喇嘛(前两世为追认)。阿拉坦汗从青海东返时,索南嘉踏派栋科尔呼图克图等随往蒙古地区传教,格鲁派逐渐成为蒙古人信仰的喇嘛教派别。特别是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错在蒙古圆寂后,阿拉坦汗之曾孙被认定为第四世达赖喇嘛,使格鲁派喇嘛在蒙古地区更为广泛顺利地传播和发展。

1632年(天聪六年),后金皇太极征察哈尔部林丹汗到达归化城,便宣布保护寺庙。1638 年(崇德三年),皇太极在盛京(今沈阳)建造了实胜寺,供奉察哈尔墨尔根喇嘛所献的“嘛哈喀喇”金佛,表示尊重蒙古人的信仰。清政府还邀请五世达赖喇嘛到京,清世祖为其在安定门外建黄寺作为驻锡之所。雍正帝敕建雍和官,成为蒙藏喇嘛进行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清朝历代皇帝不仅在京城、避暑山庄等地修建寺庙,还鼓励在蒙古地区兴建寺庙,每旗少则十几座,多则数十座,每个寺庙喇嘛少则十几人,多则数千人。

清朝政府提倡喇嘛教,不仅使寺庙拥有领地、属户、牲畜和大量钱财,享有宗教政治、经济上的许多特权,而且还建立了一套喇嘛等级制度。规定喇嘛最高者为呼图克图,转世者为呼毕勒罕,其秩序为国师、禅师;其次为札萨克达喇嘛、副札萨克达喇嘛、札萨克喇嘛;又次为达喇嘛、副达喇嘛、苏拉喇嘛;其徒有德木齐、格思贵、格隆、班第。清政府还规定,出家当喇嘛,必须报理藩院请领度牒执照,以凭考查。度牒用满、蒙、汉三种文字印制,填写喇嘛姓名、籍贯、日期,由理藩院盖印后方可生效。违者勒令还俗外,失察之盟长札萨克等将受到罚俸或罚二九牲畜之处罚。喇嘛教在清朝乾隆和嘉庆年间,达到了极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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