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民歌(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




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浩如烟海、代代相传,曲调高亢悠扬,内容丰富。有描写爱情和娶亲嫁女的,有赞颂马、草原、山川、河流的,也有歌颂草原英雄人物的等等。这些民歌反映了郭尔罗斯的风土人情。一些古老的蒙古族民歌至今仍流传于郭尔罗斯民间。清代的郭尔罗斯前旗是哲里木盟(包括科尔沁六旗、郭尔罗斯二旗、杜尔伯特旗、扎赉特旗)盟府的所在地,是十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在这里蒙古族各类民间艺术高手云集,名人辈出。他们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为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的产生、发展、兴旺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促进作用。而且,由于清朝政府“移民实边”的推行,促成了“文化北移”,在“文化北移”现象的冲击下,郭尔罗斯农业人口不断增加,促进了蒙古族从游牧到定居,从毡房到土木房,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变。这时,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也随之从室外进入室内,“长调”变“短调”,语言形式和内容出现了蒙汉兼容、农牧相宜的特点。

蒙古族不论男女老少都爱唱歌,他们尊崇唱歌和善于唱歌的人。郭尔罗斯的蒙古族民歌主要分为两大类:礼仪歌和牧歌。礼仪歌用于婚宴等喜庆场合,以歌唱纯真的爱情、歌唱英雄、歌唱夺标的赛马骑手为主要内容。牧歌多在放牧和搬迁时唱,内容以赞美家乡,状物抒情者居多。蒙古族民歌节奏自由,装饰音多而细腻,并具有较强的朗诵性。歌声嘹亮、曲调悠长。牧歌的歌词既擅于抒情,又注重写景,情景交融,表现人和大自然的和谐关系。牧歌的节奏一般是悠长、徐缓、自由,多采用“密—疏—更密—疏”的节奏。一般情况下,牧歌的上行乐句节奏是悠长徐缓的;下行乐句则往往采用活跃跳荡的三连音节奏。

蒙古族民歌演唱形式分为“长调”和“短调”。其中“短调”在盛大庆典、节日仪式上演唱;婚礼、乔迁新居、婴儿降生、以及其他蒙古游牧民族的社交活动和宗教节庆仪式上,包含摔跤、射箭和马术比赛的狂欢运动会“那达慕”大会上,都能听到长调的演唱。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不仅数量多,而且具有蒙汉合璧、长、短调结合的独特风格,代表性强、流传较广的《陶克陶胡》、《龙梅》、《高小姐》等许多民歌传唱至今。

目前,文艺工作者已经搜集到产生、流传在郭尔罗斯的蒙古族民歌约128首。其中多数是源于真人真事,通过艺人创编而成的长篇叙事民歌,主要代表作有:《陶克陶胡》、《龙梅》、《高小姐》、《波如来》、《鹦哥与罗成》等。二十世纪30年代,丹麦学者、探险家哈士伦在前郭尔罗斯考察时,收集了蒙古族民歌50余首,现收藏于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博物馆。1943年,苏赫巴鲁搜集、桑吉手布演唱的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龙梅》,由新京(长春)唱片株式会社灌制唱片发行,1955年女声小合唱《龙梅》由中国唱片社出版发行,1978年苏赫巴鲁考察文章《一首蒙古族民歌的历史一龙梅》在《乌兰牧骑演唱》刊物发表。这是我国第一个最为完整的民歌历史故事。

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的代表性作品有《天上的风》、《陶克陶胡》、《龙梅》、《高小姐》、《官布哥哥》、《金良》、《波如来》等。这些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结合蒙古“博”、琴书、好来宝、祝赞词等方面的优势,以其丰富的内容,优美的旋律,精辟的语言,受到广大农牧民的喜爱而广为传唱。目前主要分布在前郭县查干花、东三家子、哈拉毛都、长山、蒙古艾里、前郭镇、乌兰塔拉、王府站、吉拉吐、白依拉嘎、乌兰敖都、浩特茫哈等蒙古族聚居的乡镇。

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以其丰富的内容、优美的旋律、精辟的诗句、艺人和民歌手动听的演唱、深深地藏于蒙古族人民的心中,成为群众生活的一部分。人们在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或憎或爱等抒发内心情感时,往往要依托民歌。因此,民歌被蒙古族群众誉为“宴席上的醇酒,奶茶中的咸盐”。可以说,在前郭尔罗斯的社会文化建设中,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始终保持重要位置。在节庆假日,婚宴嫁娶,生日祝寿等活动中,人们都要演唱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成为郭尔罗斯地域文化的第一亮点。

郭尔罗斯民歌数量多、内容广,按照歌曲的演唱内容和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聂林道(喜宴赞颂歌):如《陶克陶胡》、《成吉思汗之歌》、《赞马》。

2.依那嘎道(情歌):如《龙梅》、《高小姐》、《金姐》。

3.苏日嘎林道(教诲歌):如;《父汗为铙》、《母训子》、《额真哈吞》。

4.高木达林道(怨恨歌):如《江梅》、《二姑娘》、《敖斯尔玛》。

5.好日民道(婚礼歌):如《沙恩吐宴歌》、《金良》、《父母的心》。

6.呼和特音道(儿歌):如《波如来》、《十二属之歌》。

7.太嗨林道(祭祀歌):如《瑟古乃都》、《十方神灵》。

此外,还有博道(蒙古族萨满歌)和安代道(安代歌曲)等。

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的调式普遍采用五声音阶,也有大部分在五声音阶基础上的六声。大部分是徵调式和羽调式。曲式由两个乐句或四个乐句构成的单段体。表演的结构有明显的区别,艺人和歌手在演唱时,都要采取唱白结合的方法,叙述情节。
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的节拍比较简明,多用四二、四四节拍,四三和自由体节拍很少,通常每段有四个乐白,以抒发感情。
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的唱词,有的需要中间加以衬语。唱词与音乐在音高、节奏和逻辑方法的结合上,都有自然语音的表现规律和特点,无论歌中出现多少人物,无论讲述多复杂的故事情节,无论演唱多长时间,都只用一首曲调来完成,因此,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绝大部分是叙事民歌,讲的是蒙古族人民生活中发生的人和事。每首民歌,本身就是一个故事,一台歌剧,有些较长的民歌可唱几天、甚至几十天,有的时间更长一些。

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在演唱时,可以清唱,也可以用乐器伴奏演唱。郭尔罗斯蒙古族在演唱民歌时,用于伴奏的主要乐器有:

马头琴:蒙古族典型的民族乐器,在古今中外弦乐中极为独特。演奏时,用马尾弓摩擦马尾弦,发出的声音优美、悠扬、动听。

四胡:是蒙古族弓拉弦鸣的乐器之一,又称四弦琴。弦为四根,分为低音、中音、高音四胡三种。既可以演奏柔情似水的曲调,又可以演奏出粗犷奔放的动人旋律。

蒙古筝:蒙古语称“雅托克”。蒙古筝与中原流传的古筝在构造和技法上基本相同,适用于蒙古族民歌伴奏。

郭尔罗斯蒙古族民歌,在整个郭尔罗斯文化艺术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古老郭尔罗斯艺术和优秀民间文化的遗存,每一首民歌都是一首诗,随着世人的传唱,艺人的加工、润饰和提高,已形成了艺术精品。






郭尔罗斯民歌-摄影-梁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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