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蒙古部落首领对众发布的命令称为“扎撒”。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后,将原有的训令写成法规,史称《大扎撒》或《扎撒大全》,汉语译为《令》。《大扎撒》是蒙古部落时期的成文法典,太宗窝阔台曾重颁。
《大扎撒》中有这样的规定,“蒙古人在狩猎结束后,要对伤残、幼小和雌性猎物进行放生;保护水源,不得在河流中洗手;保护草原,草绿后挖坑致使草原被损坏的,失火致使草原被烧的,对全家处死刑”。对伤残、幼小猎物放生,可能是从“仁爱”的角度所为,但对雌性猎物放生,大概是出于雌性可以进行繁育的目的。不得在河流中洗手和不得挖坑致使草原被损坏的规定,就是当时以国家名义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条。这些法律规定形成的习俗至今仍然保留在蒙古族民俗生活中,并不断传承和延续。
自古居住在草原地区的土著蒙古人,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一个习俗——砍柴留半堆,他们上山砍柴时,从不“砍净挖绝”。比方说,蒙古人对一堆“雪里洼”柴,决不砍净,必留半堆,他们的理由是一堆柴砍半堆利用,另一半留着继续生长,永续再用。这就是蒙古人的简单朴素的原始生态环保意识。
笔者自幼生长在草原上,对居住在草原的蒙古人生活习俗多有了解,这样的砍柴习俗,至今在敖汉地区的敖润苏莫、木头营子的蒙古人中仍然保留着。
砍柴留半堆,看似事小,其实则不然。自古以来,普通百姓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柴为首,可见“柴”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俗语说: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其实无柴之炊同样难为。在没有电、没有煤气的时代,没有柴是无论如何没有办法将生米做成熟饭的。柴是当时生活的必需品。不能砍净用绝,在利用时加以保护,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正途。
砍柴留半堆,其实意义重大,砍一半,留一半,既解决了烧柴,又保护了生态。自古以来敖汉地区十年九旱,生态及其脆弱。不留根苗的大面积砍伐柴草,极易造成生态危机,这可能是蒙古人多年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总结。
砍柴留半堆,是对生态环境的敬畏。当下全球变暖,与人类活动,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无关系。怎样利用身边的生态环境,在利用的同时加以保护,永续利用,蒙古人砍柴留半堆的习俗给我们当今社会的公民留下了深刻的启示。现如今,在开发利用生态资源时,应该想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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