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赤峰的草原上,活跃着马中精品——蒙古马。它们个体强壮,最适应草原气候,虽然个子不高,但十分匀称,头大胸宽,尾巴粗大,聪明灵活,暴发力强。在中小型马中,蒙古马是速度最快,战斗力最强的品种——


神奇的摇篮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很小的时候,有一只神奇的摇篮神奇的摇篮,那是一副雕花的马鞍啊菏,伴我度过金色的童年金色的童年……”这就是那首脍炙人口的蒙古族民歌《雕花的马鞍》。可以说,对于蒙古族这样的马背民族来说,马鞍是他们的生活必备工具,有马就有鞍,也是蒙古族人的胜利象征。


马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人类与马形影相随。但是,当我们震撼于大秦帝国的威风如虎之时,却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有马未必有鞍!这是因为当我们仔细观察秦始皇陵兵马俑的马具时,并没有发现马鞍的存在。而且,在兵马俑战阵的布局上,骑兵的数量很少,被布置在远离主阵的侧面角落里。这说明在秦代以前,骑兵的作用只是侦察、侧翼包抄、骚扰遮断、偷袭和追击,还不能成为作战主力,更不用提独立承担整个战役的功能。


到了汉代,中国后世2000年的大致疆域已经初步确定,“天下一统”的观念深入整个中华民族的内心深处,并且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对周边地区乃至中西亚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第一次使中国作为一个稳固强大的帝国登上世界历史的一级竞争舞台。而汉朝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原因之一就在于强有力的军事力量,有了——能征善战的骑兵部队。


对于骑兵来讲,马具至关重要。可是,在现代考古中却始终没有发现汉代马鞍实物或雕塑、绘画方面的证据。因此,传统观点是这样认为的:“西汉时,马鞍、马镫仍未出现,或多或少地影响了骑兵的战斗力……”在没有鞍的时代,人们需要骑跨于裸马的背上,仅靠抓住缰绳或马鬃并用腿夹紧马腹使自己在马匹飞驰的时候不致摔落。但这种方式是很不可靠的,首先是长时间骑马容易疲劳,同时在奔跑的马背上也难以有效地使用弓箭,而在近战中,骑手无法随心所欲地使用刀剑和长矛,劈砍或刺杀落空、双方兵刃的撞击等都随时会令骑手从马上滑下。因此,汉代的骑兵部队规模难以成型,战斗力也不及后世。


西汉时期,弓箭是汉军骑兵最重要的作战武器,但在使用上也受到马具的严重制约。没有马鞍的时候,在奔马上射箭极为困难,骑手一边要双腿使劲夹住马腹并保持平衡,一边还要双臂用力拉开弓并尽量使射出的箭命中目标,即便是自幼生活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这一作战方式也是非常低效且难于实行的。因此,这时候,最好的办法是停住马射箭或干脆下马发射。


最早的马鞍

那么,马鞍既然如此重要,它又是何时发明的呢?由何人发明的呢?现在,发现的最早的马鞍是东汉末年的产品,如雷台汉墓出土的骑俑和鞍马彩绘木雕。


在西汉初年著名的“白登之围”中,史料中有这样的记载:“于是汉悉兵,多步兵,三十二万,北逐之。高帝先至平城,步兵未尽到,冒顿纵精兵四十万围高帝于白登。”“会天寒,士卒堕指者二三,遂至平城。匈奴围我平城,七日而后罢去。”在冷兵器时代,短兵相接的战斗中,没有鞍的骑兵战斗力不可能赶得上步兵,如果匈奴下马迎击,也不会是历来擅长步战的汉军的对手,要阻止汉军突围便是件困难的事情,那么长达七天的轻松围困就变得难以解释了。更何况此战匈奴的兵力虽据《史记》所称有四十万,却很可能是个虚数,因为在《史记》中原本就提到冒顿时期的匈奴有“控弦之士三十余万”, 扣除留守草原的兵力,又何来如此之多的人马?再说纵使“四十万”之数是准确的,由于游牧民族参加出征的人数中经常要包括大量妇女、老人、儿童等非战斗人员,真正的作战兵力也远不会有那么多。既然如此,不惧戎马的刘邦为什么还迟迟不敢突围呢??对此只能有一种解释,就是当时的匈奴骑兵已经装备了马鞍,对步兵具有强大的近战优势和冲击力,冒险突围只会导致全军覆没。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在两汉的史料中还出现了“突骑"的叫法::“若夫平原易地,轻车突骑,则匈奴之众易桡乱也”“会上谷太守耿况、渔阳太守彭宠各遣其将吴汉、寇恂等将突骑来助击王郎”“贼追急,短兵接,光武自投高岸,遇突骑王丰,下马授光武,光武抚其肩而上,顾笑谓耿弇曰::‘几为虏嗤。’”对于《汉书》中“突骑”一词的含义,颜师古注为::“突骑,其言骁锐可用冲突敌人也。”颜师古是唐朝的人,注释未必就能代表汉代“突骑”的真正意义,那么在汉代史料记载中它的作用又是什么呢??“光武北击群贼,((吴))汉常将突骑五千为军锋,数先登陷陈。”“刘永将周建别招聚收集得十余万人,救广乐。汉将轻骑迎与之战,不利,堕马伤膝,还营,建等遂连兵入城。”可见至少在东汉初年,骑兵已经能够担当站在头排正面冲锋、“先登陷阵”的任务了,利用骑兵的冲击力冲垮敌阵、步兵随后跟进决定胜负的作战方式已经确立。


如果说在同匈奴的近战中仅仅是用骑兵对抗骑兵,双方彼此处境相同,对骑手稳性的要求不一定很高的话,那么在此要面对的则是以步兵为主力的敌军,若想正面冲击其阵,只有同时装备了马鞍和马镫才有可能办到。更何况,在汉代的史料中,除个别故意表示轻蔑汉军者外,从未见到有关匈奴下马作战的记录,假如没有鞍的应用,这不能不说是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了。


但是,这里还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在上文提到的马鞍与现在的马鞍还不尽相同,实为“高桥马鞍”,只是两头高的一副木架,限制了骑手身体的前后滑动趋势,提供了纵向的稳定性。


好马配好鞍

俗话说,人是衣裳,马是鞍,好马配好鞍。在这里,那就再说说马吧。


马,活泼好动,优美潇洒,叫声宏洪亮,表情丰富。它的听觉十分敏锐,对外界反应敏感,比如甩尾巴就要跑;耳朵向后背就要咬人,耳朵垂直竖起、耳根有力并微微摇动表示心情不错;耳朵倒向前方或两侧耳根无力表示疲劳;耳朵不停地紧张摇动并不时“打响鼻”则表示恐惧;耳朵向后倒贴鼻孔呼吸短促、嘴唇抖动并露出牙齿就是要发脾气了,如果举蹄叩地点头并发出轻声嘶叫并眼望主人则表示它饿了,要吃东西了。


据说,有一位叫鲍曼的德国女教授,制作了一顶双耳可以自由调整的铝质帽子。然后,她朝着一群不容易接近的野马走过去,竟然发生了奇迹。当鲍曼将铝耳朵调整到直向前方,马群的头马立刻做出蹄踏草地的动作,似乎已经明白了其中的含义。于是,鲍曼慢慢地走到头马前,轻轻地抚摸马鬃,让这匹需要一周才能驯服的头马竟然很快表示了服从。接着,她又将铝耳朵的位置调整了一下,一只向前,一只向后。那匹头马看到这样的“耳语”后,上前闻了闻鲍曼的衣服,然后向马群里扬了扬头,几匹小马便听话地来到这位女教授的身边。马的眼睛是放大镜,有点儿近视,接近它时要从左边(里手)先打招呼,让人家也有个心理准备,不致惊慌。


马是群居动物,组织严密,大群里有小群,小群就是一家子,包括一匹儿马(公马)和多匹母马和马驹。强壮的儿马拥有四五十匹以上的母马,居于马群的中心位置;较软弱的儿马带领少数母马,在大群的边缘。儿马对自己的家庭十分负责,不许母马擅自离开,更不让其他儿马靠近自己的家庭。马与马在平时非常友好,头尾相立,互相甩尾打扫对方头部的蚊蝇。一旦有了外敌,儿马们会一致对外。


当狼打算接近马群时,常选择有暴风雨的黑夜,先在远处窥探。此时,听到动静的头马会首先组织所有儿马把母马和马驹围拢在圈内。众儿马在头马的带领下,围绕着马群又跑又跳,扑打前蹄,竖起马鬃,大声嘶叫,阻止狼群的袭击。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天清早,贡格尔草原上的一位牧民看见自己的马群跑回来了,惟独不见了头马。他迅速奔向马群回来的方向奔去,发现了自己心爱的头马的尸体,周围洒满了血迹,附近的草地如同翻过了一般。可见,头马为保护马群与群狼展开了多么惊心动魂魄的战斗。


因此,头马是马倌最得力的助手,一匹好头马顶得上一个好马倌。马倌只要看好头马,马群就万无一失了。在紧要关头,头马经常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马群。


草原的骏马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马是草原上最省心的家畜,放牧半径大,可以充分利用草场。


一般来说,除留作种马的儿马而外,牧人们都要对其他的儿马进行打鬃、去势、烙印等活动。每年,牧人们还要为留作种马的小儿马举行仪式,烧香柏,把鲜奶抹在小儿马的鼻、额头和马鬃上,口含一块黄油,唱祝福歌,然后将小儿马放入马群。接下来,便是一场争夺母马的战争了。儿马从不打鬃,传说有一位马倌儿发现自己的儿马有一天早晨回来时疲惫不堪,长长的马鬃上还带着血。经过细心观察,发现它是在与一只老虎决斗。原来,马倌为使儿马更加灵活,把它的拖地长鬃剪短了,以致在决斗中失败。


在牧人的日常工作中,驯马更是他们的重要工作。在这一过程,牧人们经常被马踢、咬或摔倒,但他们反而认为这样的马更有出息。蒙古人以慷慨大方著称,但他们一般不会让别人骑自己的马。为了防止别人偷骑自己的马,他们甚至往往给马惯出一些坏毛病。牧人们若是丢了心爱的马,一定会四处寻找,还要一边走一边唱:“谁要是找回我的马,给他一件狐皮马褂;谁要是看见我的马,给他一件虎皮大衣。”蒙古人最不喜欢看到同类动物互相斗争的场面了,在草原上没有斗马、斗牛、斗羊的游戏。


马的经济价值也很高,如马奶制成的马奶酒,是极富营养的高级饮料。马的胃结石叫马宝,是贵重的药材。蒙古族牧民看见别人打骂孩子可以不管,但是当你教训拉车的马时,他们是不允许用鞭子打的。蒙古人认为马是六神所生,在驻地附近的树上打马掌,六神会离开;马撒尿的地方是吉祥之地,是搭建蒙古包的好地方。牧民一般不吃马肉,特别是儿马和母马,很少被屠杀。


在蒙古语诗歌中,马被赋予了人格魅力:“阿兰扎尔(英雄洪格尔的马)的身躯,阿尔泰山方可匹敌。阿兰扎尔的胸脯,雄狮般隆起。”在蒙古族的史诗中,马还常被赋予以人的语言和智慧,有这样一个传说:有一次,勇士萨布尔因受到屈辱而出走,栗色马找到了他。这时,敌人突然万箭齐发,枣红马迅速倒地,把主人萨布尔挡在身后,它却中箭身亡。临死时,枣色马还对主人说:“把我的皮制作成鼓,想我时可以敲打。”但萨布尔不忍心剥掉爱马的皮肉,而是按照枣红马的原型制成了一种乐器——马头琴,用马尾做成了琴弦,那悲凉的声音,就像那枣红马的嘶鸣。


在赤峰的草原上,活跃着马中精品——蒙古马。它们个体强壮,最适应草原气候,虽然个子不高,但十分匀称,头大胸宽,尾巴粗大,聪明灵活,暴爆发力强。在中小型马中,蒙古马是速度最快,战斗力最强的品种。因此,它们也是蒙古族人们的好伙伴。马是对人类贡献最大的动物,它融入到了蒙古人的生产、生活和文化等方方面面。如果没有蒙古马,中原的历史、欧亚大陆的历史、世界历史肯定不是现在的这个样子;如果没有蒙古马,中国的疆土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没有蒙古马,不知人类的历史还停留在什么样子的时代。在十三世纪,只有一百多万人口的蒙古民族,能够征服许多发达的民族,建立了横跨欧亚大陆、世界上空前绝后的大帝国,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蒙古马奔跑的速度和耐力。


实际上,当高桥马鞍投入应用后,只给予骑手一个纵向的稳定作用,可以在飞驰时向前方射箭。由于横向上无有效支撑,朝左右方向甚至转身向后射箭时仍然容易跌落,是很危险的。但是,在史料中却有这样的记载::“匈奴追者骑数百追之,广行取胡儿弓,射杀追骑,以故得脱。”说明此时不但已有了马鞍,还有了马镫。最早具备马镫的雕塑作品是长沙西晋永宁二年墓中的骑马乐俑。但在这批俑中,只是在马身左侧鞍下有一个三角型形镫具,仅及小腿一半高,而右侧则没有,且骑者的脚也未踏于其中,所以被认为是马镫的雏形,即用于上马的器具。最早的实物双马镫,是辽宁北票十六国时期北燕冯素弗墓的鎏金铜裹木质马镫。


来吧,送你一副雕花的马鞍,还有马镫!


注: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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