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西域研究》2013年第2期与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微信版有删改,引用请据原文。作者:李鸣飞博士,201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现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札撒孙在蒙元时期是一种蒙古怯薛官职,有时也作为人名使用,本文主要讨论作为怯薛官职的札撒孙。传统史料中,这个词出现次数不多,导致其作为官职出现时,有的学者将其误为人名。更由于相关材料较少,学者难以确切了解其职能。2002年韩国发现的《至正条格》中有四条断例出现了这一官职,笔者最近翻译的伊利汗国时期的波斯文史料《书记规范》(Dastūr al-Kātib fi Ta’yīn al-Marātib)“蒙古官员任命书”部分,亦有任命札撒孙的三篇文书。这些材料有助于我们了解札撒孙这一职务的职能,亦显示其职能在元朝与伊利汗国的不同演变。
一、传统蒙元史料中的札撒孙
传统蒙元史料中,《元朝秘史》、《元史》、《通制条格》、《庙学典礼》、《经世大典·站赤》和极少数元人文集中出现过札撒孙这一官职。这些史料中的札撒孙明显是一个怯薛官职。此外,史料中也有作为人名使用的“札撒孙”。学者有时候会将官名札撒孙误为人名。
传统汉文史料中没有明确记载札撒孙的职能。由于该词从形式上看与“札撒”相关,明显是蒙语“札撒”的派生词,而“札撒”意为“法令、法典”,因此过去学者通常推测“札撒孙”就是执法之人。
《蒙古秘史》中札撒兀勒与宿卫们一起整治出入宫廷的人;
《通制条格》“朝现”条中,札撒孙管理“诸王、妃子、公主、驸马、各千户”朝现皇帝事宜;
《月鲁帖木儿公行状》中,月鲁帖木儿想要“常侍禁廷”,则需跟札撒火孙打招呼,“毋止其入”,因此也有学者提出札撒孙的职能是维持宫廷秩序,此种解释大致不错,但如果说札撒孙是执法者,其与断事官札鲁忽赤的关系如何?如果说札撒孙的职能是维持宫廷秩序,那么与纠罚“失仪越次及托故不至者”、纠避“不可与闻之人”的殿中侍御史关系如何?以前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而最近韩国新发现的元代重要史料《至正条格》和波斯文史料《书记规范》中与札撒孙相关的史料可以使我们对札撒孙具体职能有更为清晰的了解。
二、《至正条格》中的札撒孙
《至正条格》是元顺帝下令编修的典章书籍,成书于至正五年(1345)。书中保存了泰定朝、文宗朝和顺帝元统、至元年间的大量条格、断例。该书的一部残本于2002年在韩国庆州市发现。虽然是残本,由于其收录了大量元朝后期史料,而元代后期史料保存较少,因此对元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该书由韩国学者进行点校注释,于2007年出版,为学者的研究提供了便利。
《至正条格》的《肃严宫禁》(两条)、《巡绰食践田禾》、《失仪》等四条断例中,分别出现了札撒孙。其中《肃严宫禁》下有两条作为官职出现,第一条要求札撒孙维持入奏官员的秩序,其职责类似于殿中侍御史,札撒孙和担任怯薛职守的官员、怯薛、各爱马的头目、留守司官员和八剌哈赤(守城官)等一起管理宫廷事务。主要任务是管理“各扫邻里坐地着”的怯薛官和其他官员,“各门头守把着,不教空歇了,禁治闲人休入去者”。扫邻即宫门外官员会集的场所。《失仪》条与此类似,札撒孙与监察御史一同整治觐见皇帝时的百官次序。
《肃严宫禁》断例中,札撒孙和贵赤、火里温被派遣一同捉拿“斡耳朵后地卖酒肉做买卖的”,可知札撒孙的职责包括维持宫帐周边秩序。
《巡绰食践田禾》条中,每年斡耳朵往来于大都、上都之间时,札撒孙负责禁约食践百姓田禾者。元代实行两都制,甚至也可以说皇帝的斡耳朵在哪里,都城就在哪里。因此可以认为此文书中,札撒孙所实行的也是维持宫廷秩序的职责。根据以上四条断例,札撒孙的职责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维持宫廷内部上奏官员的秩序,这一职责与殿中侍御史重合。其二是维持宫帐周边秩序,这一职责与留守司重合。
《至正条格》校注根据札撒孙一词的构成,将其含义解释为“监督遵守法令的官职”,但又提到波斯文与突厥语文献中“监督军队阵营和战列的人被称为yasa’ul”。据此校注来看,同一官职在汉文和波斯文史料中含义不同,其间关系如何,需要靠波斯文史料方能解答。
三、波斯文史料中的札撒温
《至正条格》校注本注释中提到札撒孙一词在波斯文和突厥文史料中记载为“yasaqchi或者yasa’ul”。笔者所见,波斯文史书中对应“札撒孙”的词主要有第一个元音为长音ā的yāsāvul、yāsāvūl、yāsāvur和第一个元音为短音a的yasāvul、yasāvur、yasāvūl、yasāvūr等几种形式。yāsāqchī几乎没有见过,但晚期史料中非常少地出现过yasāqchī。在哈菲兹·阿布鲁的《历史精华》(Zubdah al-Tavārikh-i Hāfiz-i Abrū)中出现了“yāsāvīsūn”,然而带有后缀“sūn”的形式仅见于此。可以认为波斯语史料中对应“札撒孙”的词实际上来自于蒙文的“jasagul”,以下波斯文史料中将其翻译为“札撒温”。
关于波斯文史料中的札撒温,德国学者德福进行了相当细致的搜集和研究,将其解释为“大汗的贴身警卫,监督者、管理者,副官,维持秩序者”。
14世纪史料中的“札撒温”,本文分别举出《完者都史》(tārīkh-i ūljāytū)、《穆扎法尔朝史》(tārīkh-i āl-i muzaffar)和《书记规范》中的几例进行分析。
《完者都史》是伊利汗国不赛因朝的沙哈尼所写的一部编年史,刘迎胜曾对这本书做过详细介绍。其中提到札撒温的部分如下:
(70)6年7月,世界君主把鲁木(rūm)地区的军队和各地城镇的统治权委任给忠于君主的异密亦隣真(īrinjīn),派他带着大量军队前往。他让不阑奚(būlārghuy)担任札撒温(yāsāvulī)和前锋(manqlāy),派往前线。
这段材料中提到亦隣真作为“yāsāvulī”和“manqlāy”被派前去追随不阑奚。这两个词都不是波斯语的固有词汇,而是蒙语词,“manqlāy”意为“先锋”、“前茅”,“yāsāvulī”应该也是一个与军队相关的职务。
《书记规范》书影:第二卷 “任命书和公文”部分
《穆扎法尔朝史》的作者是马哈谋•库图必(mahmūd kutubī)。他死于14世纪,是穆扎法尔朝的大臣。在蒙古统治时期,伊朗有几个地方政权,其中的法尔斯政权被称为穆扎法尔朝是蒙古统治时期法尔斯的地方政权。该书中“关于已故的异密穆巴列祖丁·穆罕穆德·本·穆扎法尔”一节提到了札撒温:
……(异密穆巴列祖丁)和他的姐姐前往完者都算端的斡耳朵,在路上,一群捏古迭儿(nikūdiriyān)拦住了他们。异密穆巴列祖丁当时十三岁。他的姐姐鼓励他,所有同行的妇女都像男人一样装配了武器,自己把捏古迭儿赶走、击溃。其中一部分被杀了,他们的头被带到斡耳朵。完者都算端很喜爱他。把他父亲的职务札撒温、封地maybud(译者按:亚兹德省的一个地名)和护卫身份都给了他,并让他在身边伴随十四年。
捏古迭儿指的是伊利汗国时期伊朗南部非常著名的强盗集团,在《马可波罗行纪》和《史集》等书中也提到过他们。十三岁的穆巴列祖丁率领随从击败了捏古迭儿的袭击,完者都算端把其父的职务札撒温和封地给了他,并给了他护卫身份,这里的护卫身份大概类似于元朝的怯薛,因此穆巴列祖丁在完者都算端身边陪伴了十四年。而穆巴列祖丁的怯薛职务大概就是札撒温。
《书记规范》是14世纪的阿塞拜疆学者穆罕默德•本•法赫鲁丁•忻都沙•纳黑乞瓦尼(Muhammad ibn fakhr al-dīn hindūshāhNakhchivānī)编纂的波斯文公文写作指导书。此书目前没有完整译本,国内学者有刘迎胜、张长利曾做过简要介绍。日本学者本田实信亦曾介绍,并翻译了其中15篇任命书。笔者曾撰文介绍此书,并翻译和转写了本田实信未译的21篇任命书,其中包括三篇任命札撒孙的文书。由于“札撒温”并非波斯语固有的词汇,大概当时就有很多人不了解这个词的含义,因此在三篇任命书之前,《书记规范》的作者先简短的介绍了札撒孙的职能,这是此书的编写惯例。根据《书记规范》的解释,“札撒温”的主要职责是:
诸斡儿朵和诸军队的扎撒温的事务是诸州的重要之事,扎撒温的任务是使一切大大小小各部在安排好的、确定的范围之内,使军队和异密们的士兵在骑马的时候控制在他们的地方之内,使骑兵站立【在正确的地方】,不让任何人从确定的地区内越界到其他地方去。
从这一解释中可以得知,札撒温的主要职责就是确定斡耳朵和军队的位置和活动范围。这一职责既包括平时驻营时不同斡耳朵所在地域范围的分配,也包括战时指定军队的列阵排布,还包括大聚会时为参加聚会的人指定位置。我们可以在三篇任命书中看到这一职务的具体职责:
第一篇
……委任他为各斡耳朵和诸军队的扎撒温,以便他按照惯例,执行此项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务:当不同部落的异密和军队发生争吵时,把每个部落安排到他认为正确的地点。在忽里勒台和大聚会召开的时候,骑上马,去执行扎撒的职责,避免有人出现差错。当异密们、大臣们,国家重臣和朝廷要人们向君主致意时,要恪尽职守,把致意之语送入在场者的耳中……所有兀鲁思异密、大底万的大臣、万户、千户、百户和全国各省的所有军人应知,从此刻起,以阿巴吉为全部斡耳朵和军队的扎撒温,不可违背他的裁决,不可离开他为诸军和诸异密所指定的行列去其他地方……
第二篇
……委任他为攻打某国的某军队的扎撒温,令他在各异密和各军人为了队列和发生争吵冲突的时候,使其站在规定的地方,任何人不得从自己【应在】的地方越界,在诸斡儿朵也应遵守此项职责,……他所在的军队中尊贵的异密和全体军人应把他看做军队的扎撒温,不违背他的正确的话和行为,不离开他指定的位置,在攻打敌人时彼此协作,行动一致,任何情况下都不单独行动,不独断专行。
第三篇
……委任他为大斡耳朵和胜利之军的扎撒温,使他在那个方面始终以受到称赞的符合规定的方式完成工作,让各部落中每一部落的异密、倚纳(īnāq,即亲信、心腹)、军人们都站在他指定的地点,不得越界。……使诸兀鲁思异密、诸大臣、全体倚纳、诸地方异密、诸万户、千户、百户把他看做军队和斡儿朵的扎撒温,尊重他,不违背他的列队裁决(yāsāmīshī),在战场上的队列中同心戮力进攻敌军,不彼此分开独断专行……
从以上几篇任命书可以看出,札撒孙最主要的任务是即为各斡耳朵、各军队、各大臣异密指定位置、划定范围、维持秩序。有总管诸斡耳朵和诸军队的札撒孙,也有分别管理各斡耳朵或各军队的札撒孙。由于军队各部分的排布关系到战争时的布阵排列和协作进攻,影响战争的胜负,因此札撒孙的地位非常重要。很可能札撒孙的职责最早是为不同部落、斡耳朵指定平时驻营和战时布阵的位置,后来在元朝逐渐演变发展为指定官员、大臣觐见皇帝时的位置,维持宫廷内部和周边的秩序。
哈菲兹·阿布鲁的《历史精华》中出现的yāsāvīsūn的含义与前面讨论的“札撒温”不同,这个词的含义与法律、法令有关,可能是“执法者”的意思。哈菲兹·阿布鲁是帖木儿帝国沙哈鲁汗廷史家,他的《全书》(majmū’-i Hāfiz Abrū)的第四部分记录帖木儿帝国的历史,又被称为《历史精华》。该书《叙述伟大的亲属和祖先,关于世界征服者、君主殿下的出生》中提到:
“在世界征服之王成吉思汗吩咐自己子孙的时候,他的第二子察合台汗从子孙中选出作为札撒兀孙。”
在《世界征服者史》中记载:成吉思汗替四个儿子分别选择了职务,命
“次子察合台掌扎撒和法律,既管它的实施,又管那些犯法者的惩处。”
《史集》亦载:
“成吉思汗曾对异密们说:‘凡是极想知道札撒、必里克和如何守国的法规的强烈愿望的人,就去追随察合台。’”
所以《历史精华》中说成吉思汗吩咐察合台为“yāsāvīsūn”,指的是掌管札撒的“执法者”。然而《历史精华》中这个部分是在讲述帖木儿帝国史家杜撰的历史,提到帖木儿的七世祖合出里汗与成吉思汗的四世祖合不勒汗是兄弟,成吉思汗选中次子察合台为札撒兀孙,而察合台又因为喜爱和信任帖木儿的五世祖哈剌察儿那颜,因此委任其为札撒兀孙。这是宫廷史家为帖木儿帝国汗王统治的合法性寻找依据,暗示哈剌察儿和察合台汗做过同样的官职,因此其后人亦有资格担任大汗。这里所谓察合台被选为“札撒兀孙”,该词在《史集》和《世界征服者史》等史料中均未出现,可能是较晚才在波斯文中出现的。
四、结论
波斯文史料中的札撒温显示出这一官职的职能主要是为斡耳朵、军队乃至个人指定平时驻营、战时布阵和大聚会时的位置,因此这个词应该来自于蒙语意为“整治”的动词“jasa-”(东北君:满洲语为dasambi)而非意为“法令”的名词“jasaq”。在元朝,可以认为斡耳朵与宫廷重合,因此皇帝在都城时,札撒孙的职能演化为维持宫廷之内及周边秩序,这一职能与殿中司和留守司的职能有所重合,当宫帐在两都之间行进时,札撒孙亦需维持斡耳朵的秩序,为其指定驻扎区域和活动范围。无论是汉文还是波斯文史料均未显示出札撒孙与法律和断案有关,波斯文15世纪史料中出现过“yāsāvīsūn”一词用来表示“执法者”,但这个词出现次数极少,有可能是较晚才在波斯文中出现的。
元朝宫廷中既保留了蒙古旧有的札撒孙,又接受了汉地传统的殿中侍御史和两都留守司,这两套并行制度中官员的职能有所重合。传统认为这是元代官制二元化的体现,即元代除汉地官制体系外,还保留有一整套发源自前四汗时期的蒙古职官,而保留这些蒙古职官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黄金家族及贵族利益,是古代游牧民族领主视国家为黄金家族私有财产观念在元朝的遗存。
但元朝和伊利汗国在接受当地制度的同时,均保留早期的蒙古制度和职官,除了观念和制度遗存外,笔者认为这还与蒙古帝国在实际分裂的同时仍保持内在联系和表面统一的状态有关。元代皇帝作为中国王朝皇帝的同时亦是世界帝国的统治者,其所面对的政治问题和政治资源都是多元而非单一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其一方面要接受汉地的传统制度,同时也要保留推广至整个帝国的蒙古制度。汉文史籍中记载的蒙古官制,有一些与汉地传统官职功能重合,部分已经与汉式官制合并,有一些则是汉人史家以中国传统官制思维进行理解,容易使学者产生误解。充分利用元朝的原始资料和蒙古时期的波斯文史料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些官职的源流和功能,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蒙元皇朝利用多重政治资源应对多元政治问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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