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大同元年(1932年),伪满当局将科尔沁左翼后旗改称东科后旗。改旗扎萨克为旗长。伪兴安南分省任命额尔敦毕力格(包善一)为旗长,设旗长府于公司五家子。8月,日本参事官绪方秀夫到任后,在吉尔嘎朗的原博王府院内,设东科后旗公署,撤销原设于公司五家子的旗长府。
一、旗级机构
旗公署设旗长1人,日本参事官1人。“参事官”为辅佐旗长的副职,事实上参事官独揽大权,决定一切。旗公署内各科、股的正职多由当地人任职,重要科、股部分副职由日本人出任,一切决定权都操纵在日本人手中,当地人要看日本人的颜色行事。旗公署成立当时,内设总务科(分总务、会计2股)、内务科(分行政、财务、文教3股)、警务科(分警务、卫生2股)。1941—1945年期间(伪康德8—12年),东科后旗公署设总务科(分人事、文书、会计股)、行政科(分努图克、动员、兵士、财务、土地、卫生、土木、弘报股)、文教科(分学务、礼教股)、产业科(分殖产、农林、畜牧、供应股)、警务科(分警务、司法、保安、特务股)。行政科内的弘报股后改弘报室,直属于参事官室。
二、努图克、嘎查
1932年,伪旗公署将全旗划为8个努图克。每个努图克下辖4个嘎查,努图克设努图克公所。1939年6月,伪东科后旗公署按兴安南省发布的努图克公所分股规程,在各努图克公所设庶务、行政、财务3个股,个股股长由助理或司计分任,掌管事项都有具体规定。
伪康德六年(1939年),划分为15个努图克。并按伪《暂行保甲法》将任命的努图克达称保长,下设艾里达称甲长。在艾里答之下,每10户左右设一牌长。努图克公所设助理员、司计及雇员若干人,每个努图克公所人员少则8人,多则10余人。
日伪统治时期,科左后旗先后有额尔敦毕力格等5人任伪旗长,绪方秀夫等5人任参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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